江梅清,女,学号202171020011,艺术教育学院(原艺术设计学院)2021级产品艺术设计2班学生;于2022年3月-2023年3月办理休学,休学期为1年,2023年3月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对老师的提醒亦不回复,经多次联系其本人及其家人均无果。因无法联系本人及其家人,处理告知书无法以直接送达、留置方式、邮寄方式送达本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现通过广西工程职业学院艺术教育学院官网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6月26日,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如对学校拟退学处理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内,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反馈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76-5825563
广西工程职业学院艺术教育学院
2026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