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第二十四条规定,给予陈凌锐同学退学处理,并注销其学籍。
因陈凌锐同学已离校难于联系,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现通过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官网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2月26日,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41.桂工程院教字〔2025〕276号关于给予陈凌锐同学退学处理的决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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