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工作,持续推进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更好地总结教改取得的典型经验,根据《广西工程职业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一)本次校级教改课题结题验收工作对象为正常研究期限内立项的教改项目课题和历年未结题的教改项目。
(二)经学校正式发文批准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完成规定的研究任务,符合结题条件的,可申请校级结题。
二、结题条件
凡已完成项目研究工作、符合下列结题条件的,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可申请结题。
(一)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书》约定的研究任务。
(二)具有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成员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或通讯作者)且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争议的成果。
(三)项目成果必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公开发表的论文或报告须在显著位置标注项目基金来源,如“广西工程职业学院XX 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等字样(含项目名称、立项编号)。
三、工作要求
(一)材料提交
1.项目组根据结题材料清单整理项目的前期、中期相关管理材料和项目产出成果;
2.负责人填写《广西工程职业学院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申请表》,相关单位出具审批意见;
3.每个项目的结题材料A4 双面打印,装订成一册,由校属单位汇总提交到教务处(学校办公楼308室);
4.所有材料须扫描后根据结题材料清单顺序合成一份PDF 文档,以“项目编号+校属单位+负责人姓名+结题材料”命名,由校属各单位汇总发送至教务处账号OA邮箱。
(二)材料审核
各校属各单位务必对结题材料加以审核,出具相关意见,于2025 年6月20日之前汇总提交到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教务处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初审并提交至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
四、其他事项
(一)校属各单位须认真组织项目结题工作,并对申请结题的项目材料严格审核把关。
(二)无法按原项目约定组织实施,确需调整项目研究内容、指标、研究期限或者需要调整团队成员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交申请,学校教务处审核备案。其中申请项目延期的,每个项目只能申请1次,延期时间一般不能超过1年,经延期的项目,延期后还不能按时完成的,将予以终止;属于清理结题范围的项目不允许再申请延期。
(三)无法继续实施或已失去继续实施意义需要撤销或终止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学校教务处审核备案。
(四)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联系人:凌玲,电话:0776-5588285。
附件:1.结题材料清单
2.广西工程职业学院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结题申请表
3.广西工程职业学院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结题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