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进行时
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自评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1—2022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标注“▲” 为观测指标,2021—2022学年暂不作硬性要求。
指标 | 结论 | 备注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是 □否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是 □否 |
|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是 □否 |
实有35人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是 □否 |
实有 3 人 |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是 □否 |
实有6个 |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是 □否 |
|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是 □否 |
|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是 □否 |
|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是 □否 |
|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是 □否 |
|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是 □否 |
召开日期为:2022年6月18日 |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是 □否 |
|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是 □否 |
|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是 □否 |
|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是 □否 |
|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是 □否 |
|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是 □否 |
|
18▲.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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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 ☑是 □否 |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项目 |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 备注 |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7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7 | |||||||||||||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7 |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7 | |||||||||||||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7 | |||||||||||||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7 | |||||||||||||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7 | |||||||||||||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 7 | |||||||||||||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 7 | |||||||||||||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7 | |||||||||||||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7 | |||||||||||||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7 | |||||||||||||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7 | |||||||||||||
14.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7 | |||||||||||||
具体情况 | ||||||||||||||
二级学生会 组织 |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艺术设计学院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汽车与机电学院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铁道与航空学院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教育学院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国防科技学院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不够可添加行) |
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总 则
第一条 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以下简称“本会”)是在学校党委直接领导和团委具体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本会章程,依靠全校学生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群众组织。
第二条 本会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充分发挥学校党政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和学校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地方综合性大学贡献青春力量。
第三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二)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组织同学开展有益于成长成才的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五)引导和支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服务;
(六)坚持从严治会,规范学生会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 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第四条 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广西学生联合会章程》,并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广西学生联合会。
第一章 会员
第五条 凡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承认本会章程的,不分年龄、性别、民族、宗教信仰、政治面貌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在本会内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四)要求本会提供正当权益保障和服务;
(五)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活动,提高自身的全面素质;
(三)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和文明公约,文明自律、尊师爱校,自觉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自觉维护学生会声誉;
(四)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积极参加本会活动,认真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二章 学生代表大会
第八条 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第九条 学代会每年召开一次,须有应到会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可开会。遇特殊情况,经校党委及省学联批准,可推迟召开。
第十条 学代会代表从各分院学生中民主推选产生,名额按各分院学生人数比例分配。
第十一条 学代会的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上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二)制订和修改学生会章程;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
(四)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重大工作方针与任务,以及应由学代会决定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三章 学代会常任代表会议
第十二条 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会议(以下简称“常代会”)是学代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从学代会代表中推荐产生。
第十三条 常代会的职权:
(一)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大会决议,决定本会重大事项;
(二)决定本会主席团分工,任命本会轮值主席;
(三)审议学生会条例、办法、细则等制度;
(四)监察学生会章程和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 监督各级学生会组织决议执行情况;
(五)讨论和决定应由常代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四章 校学生会
第十四条 校学生会为学代会的执行机构,设立主席团。
第十五条 校学生会主席团是校学生会的工作领导机构,成员不超过5人,由常代会选举产生。主席团在学代会闭会期间,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六条 校学生会的职权:
(一)执行学代会和常代会的决议;
(二)协助校团委、常代会联动分院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开展工作;
(三)根据学校和学生实际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体育和学术科技活动;
(四)代表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学生组织对外联系。
第十七条 校学生会主席团的职权:
(一)执行学代会和常代会的决议;
(二)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向校党委、区学联、学代会及常代会汇报工作;
(三)向常代会提交对各工作部门负责人的任免意见;
(四)认真传达、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和指示,及时向上级组织请示、汇报学生会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
(五)代表校学生会出席有关会议,加强与兄弟院校之间的联系。
第十八条 校学生会秘书处是本会的日常工作机构。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由校团委专职团干担任。
第十九条 校学生会秘书长的职权和主要任务:
(一)执行学代会和常代会的决议;
(二)在政治方向、组织机制、骨干培养等方面给予学生会指导和监督;
(三)指导并监督学生会经费使用;
(四)对校学生会成员工作情况进行考察,定期向校党委、校团委和校学生会工作人员所在学院汇报工作情况。
第二十条 校学生会各工作部门是学生会的办事机构,对主席团负责。根据工作需要,校学生会设以下部门:办公室、组织部、文艺部、纪检部、外联部、宣传部。各工作部门设部长1名,副部长若干名,干事若干名。学生会工作人员总人数不超过 40 人。
第一条 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以下简称“本会”)是在学校党委直接领导和团委具体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本会章程,依靠全校学生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群众组织。
第二条 本会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充分发挥学校党政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和学校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地方综合性大学贡献青春力量。
第三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二)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组织同学开展有益于成长成才的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五)引导和支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服务;
(六)坚持从严治会,规范学生会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 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第四条 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广西学生联合会章程》,并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广西学生联合会。
第一章 会员
第五条 凡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承认本会章程的,不分年龄、性别、民族、宗教信仰、政治面貌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在本会内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四)要求本会提供正当权益保障和服务;
(五)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活动,提高自身的全面素质;
(三)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和文明公约,文明自律、尊师爱校,自觉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自觉维护学生会声誉;
(四)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积极参加本会活动,认真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二章 学生代表大会
第八条 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第九条 学代会每年召开一次,须有应到会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可开会。遇特殊情况,经校党委及省学联批准,可推迟召开。
第十条 学代会代表从各分院学生中民主推选产生,名额按各分院学生人数比例分配。
第十一条 学代会的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上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二)制订和修改学生会章程;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
(四)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重大工作方针与任务,以及应由学代会决定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三章 学代会常任代表会议
第十二条 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会议(以下简称“常代会”)是学代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从学代会代表中推荐产生。
第十三条 常代会的职权:
(一)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大会决议,决定本会重大事项;
(二)决定本会主席团分工,任命本会轮值主席;
(三)审议学生会条例、办法、细则等制度;
(四)监察学生会章程和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 监督各级学生会组织决议执行情况;
(五)讨论和决定应由常代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四章 校学生会
第十四条 校学生会为学代会的执行机构,设立主席团。
第十五条 校学生会主席团是校学生会的工作领导机构,成员不超过5人,由常代会选举产生。主席团在学代会闭会期间,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六条 校学生会的职权:
(一)执行学代会和常代会的决议;
(二)协助校团委、常代会联动分院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开展工作;
(三)根据学校和学生实际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体育和学术科技活动;
(四)代表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学生组织对外联系。
第十七条 校学生会主席团的职权:
(一)执行学代会和常代会的决议;
(二)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向校党委、区学联、学代会及常代会汇报工作;
(三)向常代会提交对各工作部门负责人的任免意见;
(四)认真传达、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和指示,及时向上级组织请示、汇报学生会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
(五)代表校学生会出席有关会议,加强与兄弟院校之间的联系。
第十八条 校学生会秘书处是本会的日常工作机构。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由校团委专职团干担任。
第十九条 校学生会秘书长的职权和主要任务:
(一)执行学代会和常代会的决议;
(二)在政治方向、组织机制、骨干培养等方面给予学生会指导和监督;
(三)指导并监督学生会经费使用;
(四)对校学生会成员工作情况进行考察,定期向校党委、校团委和校学生会工作人员所在学院汇报工作情况。
第二十条 校学生会各工作部门是学生会的办事机构,对主席团负责。根据工作需要,校学生会设以下部门:办公室、组织部、文艺部、纪检部、外联部、宣传部。各工作部门设部长1名,副部长若干名,干事若干名。学生会工作人员总人数不超过 40 人。
- 基层学生会组织
第二十一条 分院学生会、班委会是本会的基层组织,分院学生会在院党委领导和校学生会、分院团组织的指导下,参照本章程和各自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第二十二条 分院学生会的职权和主要任务:
(一)执行学代会、常代会、校学生会的决议和工作安排;
(二)分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可以列席参加本会召开的常代会或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
(三)每学期向校学生会汇报工作及提出意见建议;
(四)联系并指导班委会工作。
第六章 学生会工作人员
第二十三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须政治合格、学习优秀、品德良好、作风过硬、群众基础好,选拔范围面向广大同学,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 选拔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第二十四条 对于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核不合格的、违纪违法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学生会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学代会,学代会闭会期间由常代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分院学生会的职权和主要任务:
(一)执行学代会、常代会、校学生会的决议和工作安排;
(二)分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可以列席参加本会召开的常代会或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
(三)每学期向校学生会汇报工作及提出意见建议;
(四)联系并指导班委会工作。
第六章 学生会工作人员
第二十三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须政治合格、学习优秀、品德良好、作风过硬、群众基础好,选拔范围面向广大同学,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 选拔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第二十四条 对于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核不合格的、违纪违法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学生会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学代会,学代会闭会期间由常代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 机构名称 | 人数 | 主要职责 |
1 | 主席团 | 3 | 全面主持校学生会工作,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开展工作,保证校学生会工作正常运转。制定校学生会组织建设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并对校学生会各部门工作计划进行审批以及监督,及时进行检查、总结 |
2 | 纪检部 | 6 | 负责学生会工作的组织建设及对各部门的考核工作,对所有学生会工作人员进行考核;书写会议纪要,对会场纪律的管理。 |
3 | 文艺部 | 6 | 做好文艺晚会、联谊等节目排练、筛选工作,完成老师以及主席团交办的工作,并协助其它部门完成工作。 |
4 | 宣传部 | 5 | 负责学生会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幕布制作,写新闻稿等,布置晚会舞台,设计晚会的幕布,做好活动的拍摄工作以及宣传板报。 |
5 | 组织部 | 5 | 负责学生会编写活动策划和打印各项证书。负责各项工作安排表的编写。 |
6 | 办公室 | 5 | 收集各部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材料,并做好存档工作;负责组织安排学生会各类会议,确定议程,做好各类会议的记录,检查落实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并向指导老师和主席团汇报。 |
7 | 权益维护部 | 5 | 收集同学们的意见与建议,解决同学们关心的问题,做好桥梁沟通工作。 |
校学生会工作人员成绩表
序号 | 姓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级 | 学习成绩排名 | 是否存在课业不及格情况 |
1 | 黄诗琦 | 共青团员 | 铁道与航空学院 | 2021 | 1 | 无 |
2 | 叶福兰 | 共青团员 | 教育学院 | 2021 | 18 | 无 |
3 | 周杰焱 | 共青团员 | 汽车与机电学院 | 2021 | 22 | 无 |
4 | 韦吉庆 | 共青团员 | 铁道与航空学院 | 2021 | 7 | 无 |
5 | 覃文标 | 共青团员 | 汽车与机电学院 | 2021 | 12 | 无 |
6 | 韦丽莉 | 共青团员 | 教育学院 | 2021 | 19 | 无 |
7 | 黄艳早 | 共青团员 | 教育学院 | 2021 | 14 | 无 |
8 | 刘丹 | 共青团员 | 经济管理学院 | 2021 | 2 | 无 |
9 | 胡巧萍 | 共青团员 | 艺术设计学院 | 2021 | 3 | 无 |
10 | 林雪 | 共青团员 | 教育学院 | 2021 | 11 | 无 |
11 | 温胜洋 | 共青团员 | 教育学院 | 2021 | 15 | 无 |
12 | 陈国达 | 共青团员 | 经济管理学院 | 2021 | 19 | 无 |
13 | 农石梅 | 共青团员 | 教育学院 | 2021 | 4 | 无 |
14 | 郁金意 | 共青团员 | 教育学院 | 2021 | 11 | 无 |
15 | 黎艳吉 | 共青团员 | 教育学院 | 2021 | 6 | 无 |
16 | 苏勤 | 共青团员 | 艺术设计学院 | 2021 | 7 | 无 |
17 | 李伟寅 | 共青团员 | 汽车与机电学院 | 2021 | 9 | 无 |
18 | 陈春伶 | 共青团员 | 经济管理学院 | 2022 | ||
19 | 罗晓庆 | 共青团员 | 铁道与航空学院 | 2022 | ||
20 | 周春华 | 共青团员 | 经济管理学院 | 2022 | ||
21 | 张曼 | 共青团员 | 教育学院 | 2022 | ||
22 | 黎丽美 | 共青团员 | 土木工程学院 | 2022 | ||
23 | 韦丽莉 | 共青团员 | 教育学院 | 2022 | ||
24 | 李云 | 共青团员 | 汽车与机电学院 | 2022 | ||
25 | 龙琪菲 | 共青团员 | 教育学院 | 2022 | ||
26 | 叶宗耀 | 共青团员 | 汽车与机电学院 | 2022 | ||
27 | 岑加杰 | 共青团员 | 艺术设计学院 | 2022 | ||
28 | 叶洁茹 | 共青团员 | 铁道与航空学院 | 2022 | ||
29 | 陈奉 | 共青团员 | 教育学院 | 2022 | ||
30 | 李霖 | 共青团员 | 艺术设计学院 | 2022 | ||
31 | 罗冬维 | 共青团员 | 教育学院 | 2022 | ||
32 | 陈彤梅 | 共青团员 | 教育学院 | 2022 | ||
33 | 曾嘉仪 | 共青团员 | 教育学院 | 2022 | ||
34 | 咸春妃 | 共青团员 | 教育学院 | 2022 | ||
35 | 杨志强 | 共青团员 | 汽车与机电学院 | 2022 |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一)候选人产生办法:各选举单位推荐和第十四届学生会主席团推荐相结合,产生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报校党委同意后,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会议选举。(二)选举办法:广西工程职业学院第十五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广西工程职业学院第十四次学代会常任代表第一次全体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候选人4名,应选3名,差额1人。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一)候选人产生办法:各选举单位推荐和第十五届学生会主席团推荐相结合,产生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报校党委同意后,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会议选举。(二)选举办法:广西工程职业学院第十六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广西工程职业学院第十五次学代会常任代表第一次全体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候选人4名,应选3名,差额1人。
广西工程职业第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
时间:2022年6月18日
地点: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图文信息大楼一楼学术报告厅
代表数量:203人
主要议程:
(一)宣布大会开幕;
(二)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三)介绍主席团就座的领导、嘉宾;
(四)学校领导致辞;
(五)校学生会工作报告;
(六)宣读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草案);
(七)筹备工作报告;
(八)宣读倡议书;
(九)全体代表合影留念
宣传报道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ipaRCk3vve00pWxjLgZU7w
现场照片:
八、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各分院学生会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根据代表条件和分配名额,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方式反复酝酿,提出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考虑少数民族代表、女代表、各类先进模范人物在代表构成中占有一定的比例),代表候选人数多于正式代表的20%,经学校党委同意,报校团委、校学生会审批后,召开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正式代表。 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述职评议制度
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学生会述职评议会, 建立健全广大同学对学生会组织工作的评价机制, 有效激励和引导学生会组织骨干,更好地服务广大同学, 特制定此办法。
一、评议时间
一般在每学期期末组织开展。
二、参与人员
(一)述职人员
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评议人员
学校党委办公室、校团委领导老师、学生代表。
三、评议流程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依次述职;
(二)校级学生会组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次述职;
(三)完成评议表填写。
四、评议工作原则
(一) 把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作为评议的衡量标尺;
(二) 突出工作能力与工作态度;
(三) 定性评价与定量测评相结合;
(四) 客观、公平、公正、公开。
五、述职形式
每位述职人员现场述职采取 PPT、视频等多媒体方式,对工作进行全方位展示。
六、评议内容
重点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述职人员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一)政治态度。重点考察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树立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主动学习党、团相关理论和文件精神等方面的情况。
(二)道德品行。重点考察在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带头倡导良好风气风尚,自觉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提升个人修养等方面的情况。
(三)学习情况。重点考察本科生学业情况是否符合学生会工作人员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 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研究生是否存在学业不及格情况。鼓励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励志勤学, 积极参与论文发表、课题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活动等,努力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四)工作成效。重点考察在认真负责、勤勉实干、乐于奉献,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形成良好工作成果等方面的情况。
(五)纪律作风。重点考察在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谦虚务实、不骄不躁,关心和维护广大同学利益,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等方面的情况。
七、评议等次
(一)评议等次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
(二)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 采取一票否决制,评议结果为不称职:
1.发生违反校纪校规、道德失范以及与学生身份不相称行为等问题;
2.违反学生会组织工作规章制度,影响正常工作秩序;
3.不符合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学业要求;
八、评议结果运用
在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入党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共青团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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